克里希那穆提問答錄:「情緒」

 

克里希那穆提問答錄:「情緒」


問題:情緒是強烈的。我們的依附是強烈的。覺察是如何減低這些情緒的力量的呢?


試著去控制、壓抑、或昇華情緒是無法減低衝突的,不是嗎?一個人的情緒會強烈到是它們在做一切的行動嗎?首先一個人必須意識到、察覺、了解、體認、看出一個人的情緒是強烈的,而且一個人是依附於它們的。當一個人產生如此的意識時,會發生什麼事情呢?


一個人會意識到他的依附,或者意識到他有關於憎恨、嫉妒、敵意、喜歡或不喜歡的情緒。現在,這些強烈的情緒會控制一個人的行動嗎?當一個人檢視著這些非常強烈的情緒與依附時,他會看到對於不受困惑的思考、清楚明白的行動,這些東西都是障礙。一個人會察覺到那種事,或者他會將此視為理所當然呢?「是的,我有非常強烈的情緒,我非常的依附,但那不重要,那是生命的一部分。我不介意去掙扎。我不介意去與每個人爭論。」一個人會這樣說嗎?當一個人說他是覺知的,他所謂的了解、體會是什麼意思呢?是思想在體會所謂的依附嗎?當一個人說:「是的,我是依附的。」──在說「我是依附的」那個東西不就是思想嗎?


當一個人說:「我是依附的。」那是種概念還是事實呢?事實並不是概念。在我眼前有個麥克風,我可以創造出一種關於它的概念,但是麥克風是個事實。我能夠觸摸它、看見它。所以,我的依附是一種概念、結論,還是一種事實呢?現在,當你觀察的是事實、而不是概念、而不是關於這個事實的結論,而是事實本身,事實會與那個觀察著事實的你是不同的東西嗎?


當你透過某種概念、或透過某種你從別人那裡聽到的結論來觀察事實,你就是沒有在正視事實。如果你正視事實,你就不會將事實變成文字。所以,你要如何正視事實,就好像它是某種與你分開的東西呢?依附是某種不同於你的東西,或者它是你自己的一部分呢?麥克風是一種與我分開的東西,但是依附、情緒是你自己的一部分。依附就是「我」。如果沒有依附就沒有「我」。所以你察覺到你的情緒、你的依附,就是你本性的一部分。如果你正視你自己,就不會有區別存在,「我」與依附這兩者是同一個東西。剩下的就只有依附,那不是文字,而是事實、感覺、情緒、依附當中的佔有。那就是一種事實,那就是「我」。


所以,我要對這個「我」做什麼呢?當「我」與依附之間有所區別時,我可以試著去做些事情;我可以試著去控制它,我可以說:「我必須壓抑它。」──那就是我們一直在做的。但是如果那是「我」,我能做什麼呢?我什麼事也無法做;我只能夠觀察。在以前,我還可以對它做點事情,現在我無法對它做什麼,因為它就是「我」。我所能做的只有觀察。觀察變成了最重要的事,而不是我對它做了什麼。


所以只有觀察存在,而沒有「我正在觀察」這件事。只有觀察而已。如果在那種觀察中,我開始選擇然後說:「我必須不依附。」我就已經遠離了它,我就是在說那不是「我」。在觀察當中是沒有選擇的、沒有方向的,只有純粹的、絕對的觀察,然後那個被觀察的東西就一點一滴的消失了。
 
 
在以前,你抗拒它、你控制它、你壓抑它、你對它做某些事;但是現在在那種觀察當中所有的能量都被集中了。唯有在缺乏能量的時候才會有依附。當有完整的觀察而沒有任何思想的干擾時──為什麼要讓思想進來呢?──你只是在觀察它,就像你觀察蒼蠅一樣。只是以同樣的方式觀察你的情緒與依附,然後在那種觀察當中就會聚集所有的能量,因此就不會有依附了。只有不聰明的人才會依附,只有那些看不出依附之意義的人才會依附。這種人在世界上到處都是,他們是世界上的中堅份子,而我們也深陷於依附當中。但是當你仔細的檢視它,你就不再深陷於依附當中了,你不再將能量用在毫無意義的事情之上。現在你的能量完全集中於觀察當中,因此完全不會有依附了。試試看,去做它,你將會發現這個事實。你必須非常仔細的去檢視它,好讓你的念頭在觀察中變得完全清明。只有不覺知的人才會往懸崖下跳。當你察覺到危險的那一刻,你就會行動依附是種危險,因為它會帶來恐懼、憂慮、憎恨、嫉妒、佔有──這整件事就是一種極大的危險。當你看到了危險時,你就會行動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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