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靈的眾神
心靈的眾神
「我們每個人體內都有個最初的神。」
用另一種方式來表達,就是說每一個人都有神性。
印度教徒們透過「涅槃」獲得這個神性,
所謂的涅槃是一個絕對感謝的存在,
人可以藉由冥想及開悟到達這樣的境界。
涅槃並不是天堂也不是一個精神永存之地,
而是一個釋放障礙的經驗,也是神性在個體上出現的經驗。
這包括了所有關於「我」的條件,
像是出生地、渴望、需求、意識、貪婪、仇恨、忽視、混沌及死亡等。
每個人都帶著自己靈魂上的「業力」,
也就是帶著這條靈魂的所有好壞行為、不斷輪迴聚集的結果,
再繼續不斷地輪迴。
要脫離這個死亡與再生的輪迴,只能依循「業的法則」,
也就是梵文裡稱為解脫的「moksha」,或是救贖 (mukti)。
這可以被視為顛覆時間和空間知識的重要現象之一,
也可說是卸下了負面「業」的負擔。
這個過程可以帶領我們到達涅槃,
但那並不是基督教所說的救贖,
而是要捨棄個人利己主義、瓦解個人主義。
它的最高標準是讓所有激情及可能的期待都緘默無聲,
好讓個人進入一個廣大、平靜及頓悟的境界。
本文摘自:「心願磁鐵 - 宇宙法則的完全實踐手冊」三采文化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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